防爆電腦柜內放置的設備(如主機、顯示器、鍵盤、鼠標、UPS 等)是確保整體防爆性能的關鍵環節,需同時滿足防爆合規性、電氣安全性、環境適配性三大核心條件,避免因設備自身缺陷引發燃爆風險。以下是具體要求,按設備類型分類說明:
無論設備類型(主機、顯示器等),均需符合以下基礎要求,這是進入防爆電腦柜的 “準入門檻":
具備防爆認證,且等級匹配
防爆等級:需與柜體防爆等級匹配(至少不低于柜體等級),例如柜體為 Ex d IIC T4 Ga(適用于 IIC 組氣體、1 區環境),柜內設備也需為 IIC 級及以上,禁止用 IIB 級設備(無法抵御氫氣、乙炔等高危氣體);
危險區域:若柜體用于 1 區,設備需適用于 1 區(如隔爆型 “d"、本質安全型 “i"),禁止用僅適用于 2 區的增安型 “e" 設備;
溫度組別:設備最高表面溫度對應的溫度組別(如 T4、T5)需≥現場可燃介質的引燃溫度(如 T4 級設備最高表面溫度≤135℃,需匹配引燃溫度>135℃的介質)。
設備必須通過機構認證(如國內 CNEX、國際 ATEX/IECEx)的防爆認證,證書需在有效期內,且認證參數與防爆電腦柜的使用場景一致:
設備外殼需清晰標注防爆標志(如 Ex d IIC T4)、認證編號,無標志或標志模糊的設備嚴禁使用。
電氣參數與柜體適配
電壓 / 功率匹配:設備額定電壓(如 AC 220V)、額定功率需與防爆電腦柜的電源模塊(如防爆配電箱、UPS)輸出參數一致,避免過載導致電源模塊發熱、短路(例如柜體電源額定功率 1000W,柜內設備總功率需≤800W,預留安全余量);
電流限制:本質安全型設備(如防爆鼠標、鍵盤)需符合 “本質安全電路" 要求(電壓≤24V、電流≤100mA),且與柜體的本質安全關聯設備(如安全柵)參數匹配,防止電路能量超標引發火花。
外殼防護與材質合規
不同類型的設備(主機、顯示器、輸入設備等)因功能差異,需滿足額外專項條件:
防爆 UPS(不間斷電源):
防爆交換機 / 路由器:
安全柵(本質安全系統):
無防爆認證的普通設備:如家用電腦主機、普通顯示器、非防爆鍵盤,即使外觀適配,也因無防爆結構和能量限制,會成為燃爆風險源;
存在故障或老化的防爆設備:如外殼開裂、接線端子氧化、散熱風扇故障的防爆主機,即使有認證,也可能因性能失效引發電氣隱患;
與現場環境不匹配的設備:如僅適用于氣體環境的防爆設備,禁止放入粉塵環境的防爆電腦柜(需用粉塵防爆型設備,如 Ex tD IIIB T135);
大功率非必要設備:如普通打印機、移動硬盤(無防爆認證),不僅功率可能過載,還可能因插拔產生火花或發熱超標。
防爆電腦柜的 “防爆性能" 是 “柜體 + 內部設備" 的整體效果,任一設備不滿足防爆要求,都會導致整體防爆失效。因此,柜內設備需遵循 “認證匹配、參數適配、結構合規" 的原則,且需與防爆電腦柜的防爆型式(如隔爆型、正壓型)、危險區域等級、介質特性,才能確保在爆炸性環境中安全運行。